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答疑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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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答疑一

递交时间:2024-07-25 17:4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2024-08-12 10:45:00
90天
在线递交
10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2024-08-12 10:45:00
****交易中心
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资格后审
2024-08-12 10:45:00
3502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2.1.2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236123.474㎡,总建筑面积(计容上限):708370㎡,总建筑面积(计容下限):306970㎡,建筑系数(下限):40%,绿地率(上限):20%,绿地率(下限):10%,其中本次建设内容用地面积约17266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暂定),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2690.19平方米,包含食堂、倒班宿舍、生产及测试厂房、仓库及地下室相关配套。”【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4 内容”的“(2)工程勘察内容”修改为:“(2)工程勘察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中的“(2)基本设计收费”修改为:“(2)基本设计收费:1738.84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229.1万元,其中 BIM 技术应用收费:229.1 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按《****办公厅****管理局****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1 号计取。”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 履约保证金”以及“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履约担保”中“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公司应具有担保****门市建设局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应符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中的“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支付担保”修改为:“(1)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形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

6、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35页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基本情况”-“工程概况”新增第8点:“8.总体规划为三期内容,分期建设,整个三期综合项目配套的研发办公和宿舍等设施集中布局在地块2024TG01-G内,地块2024TG01-G为一期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36123.474㎡,本次建设的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位于一期用地内,只建设与5GWh产能相对应的生产及配套建筑,本次招标项目占地面积约172667.53平方米,剩余部分为后期项目预留用地,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园区总平布置,总平布置时需考虑预留空间的合理性。“总建筑面积(计容上限):708370㎡,总建筑面积(计容下限):306970㎡,建筑系数(下限):40%,绿地率(上限):20%,绿地率(下限):10%”为一期用地总的规划指标,本次招标不做强制性要求。”。

7、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10时45分00秒 ”,现修改为“2024年08月12日10时45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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