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医院项目——****中心工程监理(项目编号:****),招标人为****、******公司,现对本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P40,投标人资信业绩:企业信誉:(1)2019 年1月1日以来,监理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得 2 分。本项最多计两个奖项,满分8分。同一年度获奖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计分。疑问:自2014年以来,****协会不再评选先进监理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市没评选过一次省级先进监理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市仅评选过一次先进监理企业(2018-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以来,**省没评选过一次省级先进监理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协会****协会)没评选过一次省级先进监理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省仅评选过一次省级先进监理企业(2018年度);根据**评比****小组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社会组织不得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根据以上文件**省发布《关于2021年度优监优企评选表彰项目撤销的通知》。该条评分条款客观上造成部分省份投标人无法满足,限制了除**省及少数特定省份外的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予以调整。
回复1:经综合考虑,已修改,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补遗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资信业绩”标书代写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区间 |
| 投标人资信业绩 |
1.企业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满分为12分。 2.企业信誉: (1)2019年1月1日以来,监理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得2分。本项最多计两个奖项,满分8分。同一年度获奖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计分。 (2)2019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表彰的得5分,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表彰的得3分。本项最多计两个奖项,满分10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计分。 |
30分 |
现修改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区间 |
| 投标人资信业绩 |
1.企业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公告门槛业绩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满分为20分。 2.企业信誉: 2019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表彰的得5分,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表彰的得3分。本项最多计两个奖项,满分10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计分。 |
30分 |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
****集团****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