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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两湖灌区白梅段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作如下答疑澄清说明: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备①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 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现修改为:“(1) 资质要求:具备①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 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总则1.4.3 投标人不****一中“(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此项删除;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代理机构:****
时间: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