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安徽省铜陵监狱改扩建管教楼工程项目(第1次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附件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改扩建管教楼工程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改扩建管教楼工程项目(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3.7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内容: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28 天”

现修改为: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28 天”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0.8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内容: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30万元。”

现修改为: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35万元。”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中:

c)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d)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停误工损失费;

e)特殊措施及可调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

f)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中漏算或少算的工程量(另有约定的除外);

g)本项目合同签订、施工阶段尚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期,尚无法准确预估持续影响时间,承包人须综合考虑疫情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合同签订后不因此事由调整合同价款。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4.1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内容: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按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85%(经监理、跟审审核后),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100%;同时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结算 总额的 3%的质量保证金。”

现修改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按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同时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

5、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6、开标时间、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6日

办理流程公开
全流程办理时长:0天4小时19分
当前环节办理时长:0天2小时12分
是否逾期:否
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4-08-06 12:52:28.0
提交用时:0天2小时7分
业主审核
提交人:****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4-08-06 12:54:35.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3分
工程科审核
提交人:****中心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4-08-06 14:35:21.0
提交用时:0天1小时41分
科长审核
提交人:****中心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4-08-06 15:01:44.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27分
中心发布
提交人:****中心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4-08-06 15:04:01.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3分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