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生态环境综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补遗书01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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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项目施工
原公告内容: 变更公告内容:

********基地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地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8000万元,其余7471.17万元通过****统筹生均拨款、学宿费收入等资金并纳入部门预算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基地项目施工;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59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615平****基地19366平方米,车库出入口249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382平方米;建筑高度24m,消防高度23.6m;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建设地点:**省**市**区金港大道8号****院内规划位置;最高投标限价:****89696元;计划工期:437日历天;标段划分(如果有):无;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办公室处理:(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招标人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已向招标人、招投标****委员会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六)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七)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的,伪造人员证件、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九)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5.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评定分离”。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2 09:00至2024-09-06 17:00(**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平台、招采进宝**专区、**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吴桐,联系电话:0335-****185;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白茹,联系电话:0335-****8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35-****594

电子邮箱:****@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基地项目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金港大道8号 地址: **省**市**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编:

0661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吴桐

联系人: 白茹
电话:

0335-****185

电话: 0335-****81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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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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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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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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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基地项目施工

补遗书01

各投标人:

********基地项目施工(交易编码:****、工程编码:2024B****041003):

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

二、增加内容

1.招标文件第28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二、评标程序” 5.初步评审中增加:标书代写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以下进行甄别:

①经甄别发现: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评审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标书代写

②经甄别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审及认定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标书代写

a.不同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标书代写

b.《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三、招标文件第30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分方法中:标书代写

原内容:“①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 90 分(80~90分)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企业多于15家(含)时,则低于该分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审。否则,本项设置无效,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审。”

修改为“①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 / 分(80~90分)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企业多于15家(含)时,则低于该分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审。否则,本项设置无效,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审。”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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