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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 | ||
|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等项目勘察设计 | ||
|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等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4-09-15 00:00:00 | ||
| 2024-09-21 00:00:00 | ||
| 2024-09-14 11:44:10 |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等项目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新机场大道二期工程(**段)项目等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经济标评审得分9.88,第一信封详审(技术明标评审)得分59.31,第一信封详审(资信部分评审)得分30.00,总分99.19。 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公司,经济标评审得分8.92,第一信封详审(技术明标评审)得分58.76,第一信封详审(资信部分评审)得分28.00,总分95.68。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0693.13(元) |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 ||
| 工期(交货期) | 从签订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卢永成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桥梁设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04W****856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初步勘察设计(JHXYCBKS01)标段;省道225**大道至郑许交界段**工程勘察设计 |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00017-12/1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00017-8/1 |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仁简快速通道(省道307线仁**城至**界)工程;**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初步勘察设计(JHXYCBKS01)标段;省道225**大道至郑许交界段**工程勘察设计;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5328.68(元) |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 ||
| 工期(交货期) | 从签订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郭文华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市政**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30****199975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山外****大堤段公路工程;****大堤至溪头段(含**港大桥)公路工程;**雅韶至山外东段公路工程广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A****04359-6/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04359-6/1 |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雅韶至山外东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勘察设计;**(省界)至**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机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禅**季华五路20****银行大厦17、18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909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9263 |
| 联系地址 | **省**市禅**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5日 00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21日 00时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SZ)XZ0023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禅**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41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