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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项目(一期工程)三标段施工项目,按照投诉期间专家复审报告及处理意见,否决****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终止本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择期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
地 址:**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尚天龙
办公电话: 156****29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袁新桐、刘诗杭
办公电话:150****9322、177****8616
监督部门:长****办公室
电话:0431-****5731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