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易地**项目(一期工程)三标段施工项目,按照投诉期间专家复审报告及处理意见,否决****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终止本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择期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官网》https://www.****.cn/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尚天龙
办公电话: 156****29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袁新桐、刘诗杭
办公电话:150****9322、177****8616
监督部门:长****办公室
电话:0431-****5731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尚天龙
电话:156****29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袁新桐
电话:150****9322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