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教学楼投影及音响设备采购(二次)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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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投影及音响设备采购(二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教学楼投影及音响设备采购(二次)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教学楼投影及音响设备采购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路87号2层[市府社区]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公示的中标单位******公司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同时对该中标单位最终评分分数质疑。恳请招标代理单位对此复审!希望监督部门公平、公正处理。
事实依据:在公示中标单位******公司投标所投产品“投影仪”为:品牌:索诺克,型号:SNP-LC46DHW。在索诺克官网(https://www.****.cn/portal/article/index/cid/30/id/679.html)显示:该型号的亮度为:3600流明;是不满足在招标文件中投影仪参数要求亮度为:≥3700流明。然而在评标公示中,******公司 客观分中的投标响应分为40分满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无论是否中标,都构成违法行为。
请求:恳请招标代理单位及相关监督部门对中标单位******公司 所投标产品“投影仪”及对该中标单位最终评分分数进行复审。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关于“质疑事项1:公示的中标单位******公司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同时对该中标单位最终评分分数质疑”的回复: ****政府采购,贵公司依据的《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不适用于本项目。 (二)经核实,******公司响应文件所投产品“投影仪”****中心亮度,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亮度不符。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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