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对**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142块道旗(双面)发布社会宣传广告,其中122块道旗、规格为1.8m 1m,20块道旗、规格为1.2m 0.66m,户外有效使用期限不低于1个月。
(二)亮光板20块,规格2m 1m;喷绘广告20块,其中5块喷绘广告规格为8m 4m,15块喷绘广告规格为4m 2m,均为全彩喷绘,户外有效使用期限不低于1个月。
****学院路隧道广告牌2块,其中1块喷绘广告、规格为33.5m 7.5m,1块三面翻广告、规格为33.5m 7.5m,均为全彩喷绘,户外有效使用期限不低于1个月。
(四)社会宣传项目喷绘广告、宣传小品设计。
备注:以上社会宣传广告报价包含印刷、安装、人工、运输等一切费用。
二、比选评分办法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分数 |
| 1 |
价格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需求文件要求且应答价格最低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70分。应答报价得分=(应答基准价/应答报价) 70。 |
70分 |
| 2 |
服务 方案 |
①方案针对性强,与项目实际紧密结合,各阶段进度实施计划合理,有保障措施,切实可行(20 30分)。 ②方案针对性一般,与项目简单结合,基本可行(10 20分)。 ③一般:方案无针对性,没有与代理采购项目相结合,不可行(0 10分)。 另:每提供一个社会宣传小品、大型户外喷绘广告相关服务案例可得1分。 |
30分 |
评选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小组成员依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独立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选单位综****小组各成员评审后打分之和的平均分。
三、采购项目要求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项目相关工作,并验收合格。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制作、设计户外宣传喷绘广告及宣传小品等方面成效突出;优****机关宣传设计制作安装户外大型喷绘广告、市政公益广告等工作业绩的供应商。
五、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形式
参与比选的单位(供应商)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市****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812-****827。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小组,根据参与比选的单位(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纪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12-****542
附件:****关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宣传项目公开比选文件(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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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