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罚没物品(木材)
竞价公告(第三次)
****受****的委托,拟对****处置罚没物品(木材)公开竞价,欢迎有意者前来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一、竞价标的
(一)基本情况
因第一次竞价无竞价人,现在进行第三次竞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第十六条第五款,标的价保留第一次竞价价格的80%.
处置标的为(具体见明细表):
标的1:杉原木142件,第一次起始价为1.2333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0.98664万元;
标的2:柏原木327件,第一次起始价为5.4150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4.3320万元;
标的3::楠木树兜2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0924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0.07392万元;
标的4:楠木板材11件、楠木方3件、楠木原木桩3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0559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0.04472万元;
标的5:楠木棺材1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3200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0.2560万元;
标的6:红豆杉原木3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7453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0.59624元;
标的7:干黄柏树皮145斤,第一次起始价为0.2175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0.1740万元.
处置标的第一次起始价为8.0794万元,第三次竞价起始价为6.46352万元。
(三)处置罚没物品明细表
| 序号 |
种类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评估值(元) |
||
| 1 |
杉原木 |
直径5—10cm,均长2.5米 |
10.00 |
根 |
121.00 |
||
| 2 |
杉原木 |
直径11—15cm,均长2.5米 |
20.00 |
根 |
730.00 |
||
| 3 |
杉原木 |
直径16—20cm,均长2.5米 |
57.00 |
根 |
4,211.00 |
||
| 4 |
杉原木 |
直径21—25cm,均长2.5米 |
37.00 |
根 |
4,225.00 |
||
| 5 |
杉原木 |
直径26—30cm,均长2.5米 |
18.00 |
根 |
3,046.00 |
||
| 6 |
柏原木 |
直径5—10cm,均长2米 |
33.00 |
根 |
1,107.00 |
||
| 7 |
柏原木 |
直径11—15cm,均长2米 |
103.00 |
根 |
10,385.00 |
||
| 8 |
柏原木 |
直径16—20cm,均长2米 |
165.00 |
根 |
33,691.00 |
||
| 9 |
柏原木 |
直径21—25cm,均长2米 |
21.00 |
根 |
6,628.00 |
||
| 10 |
柏原木 |
直径26—30cm,均长2米 |
5.00 |
根 |
2,339.00 |
||
| 11 |
楠木树兜 |
直径约1米,高约80厘米 |
1.00 |
根 |
754.00 |
||
| 12 |
楠木树兜 |
直径约60厘米,高约50厘 米 |
1.00 |
根 |
170.00 |
||
| 13 |
楠木板材 |
长约2.2米、宽约10厘米、 厚约3厘米 |
3.00 |
块 |
24.00 |
||
| 14 |
楠木板材 |
长约2.2米、宽约10厘米、 厚约4厘米 |
5.00 |
块 |
48.00 |
||
| 15 |
楠木板材 |
长约2.2米、宽约10厘米、 厚约6厘米 |
3.00 |
块 |
43.00 |
||
| 16 |
楠木方 |
长约2.2米,厚0.16米,宽 0.35米 |
1.00 |
块 |
148.00 |
||
| 17 |
楠木方 |
长约2.2米,厚0.11米,宽 0.26米 |
1.00 |
块 |
76.00 |
||
| 18 |
楠木方 |
长约2.2米,厚0.12米,宽 0.36米 |
1.00 |
块 |
114.00 |
||
| 19 |
楠木原木 桩 |
直径0.22米,长0.57米 |
1.00 |
跟 |
26.00 |
||
| 20 |
楠木原木 桩 |
直径0.12米,长2.23米 |
1.00 |
跟 |
30.00 |
||
| 21 |
楠木原木 桩 |
直径0.2米,长1.33米 |
1.00 |
跟 |
50.00 |
||
| 22 |
楠木棺材 |
长约2.16米,宽约0.72米, 高约0.9米 |
1.00 |
副 |
3,200.00 |
||
| 23 |
红豆杉原 木 |
长约2.06米,直径约23厘 米 |
1.00 |
跟 |
2,395.00 |
||
| 24 |
红豆杉原 木 |
长约2.07米,直径约18厘 米 |
1.00 |
跟 |
1.474.00 |
||
| 25 |
红豆杉原 木 |
长约2.08米,直径约28厘 米 |
1.00 |
跟 |
3,584.00 |
||
| 26 |
干黄柏树 皮 |
145.00 |
斤 |
2,175.00 |
|||
| 合计 |
80,794.00 |
二、竞价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银行资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
三、实物查看
查看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8日17时30分
(节假日除外)。
查看地点:乔梓派出所、郁山派出所、****工厂、摩围山养 身酒店公寓内。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2895
四、竞价须知
1.请所有竞价人统一于2024年12月9日9时30****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2.竞价报名携带资料:自然人携带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 人组织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携 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竞价原则
所有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及规定的地点进行统一报价,出让人根据报价 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最终的最高报价相同,则以先递交报价单的 竞价人为成交人)。具体报价原则如下:合格竞价人在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基础 上进行报价,第一轮报价的涨幅以整仟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一轮报价结 束后,进行现场宣读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第一轮报价宣读完毕后,组织有意向报价高于第一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的涨幅以 整仟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三轮的报价实行实时宣读报价,第三轮报价宣 读按竞价人递交报价单的顺序进行宣读(报价宣读后,如再有竞价人递交的报 价和宣读的报价相同或低于宣读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第三轮报价结束后, 如果有意向报价高于第三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则组织相关竞价人进行第三 轮报价,以此循环进行,直至确定出成交人为止。所有竞价人的报价均不得撤 回,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价,按照挂出的底价 协议成交。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签 订合同****银行账号)。
七、注意事项
1.竞价人有义务对竞价规则进行了解。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价人应自行对标的物情况作实地了解。
八、成交通知书
(一)出让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缴纳交易服务费 后凭缴费****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处理。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出让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成交,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交易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彭水发改发〔2023〕9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前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
||
| 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 |
收费费率 |
备 注 |
| 100(含)万元以下部分 |
1.0% |
1.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 定 ;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 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 100—500(含)万元部分 |
0.95% |
|
| 500—1000(含)万元部分 |
0.9% |
|
| 1000—5000(含)万元部分 |
0.85% |
|
| 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
0.8% |
|
| 1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7% |
|
(二)缴纳方式
竞得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转账支票直 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的账户:
银行名称:****银行绍庆支行
银行账号:599********0015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50****5117
十 、竞价咨询电话
(一)出让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2895
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环城路140号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9650
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 栋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