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组团I标准分区I37-3、I37-4、I38、I39地块及周边道路和I40-3、I40-5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组团I标准分区I37-3、I37-4、I38、I39地块及周边道路和I40-3、I40-5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目前拟对**村改造项目中的I37-3、I37-4、I38、I39地块及周边道路,I40-3、I40-5地块共计194.7亩土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其中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土壤污染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和完成治理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如果有自主修复地块,将风险评估内容、自主修复施工内容、修复后的效果评估内容整合为合并报告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5万元。
2.4 招标范围:根据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件,按照国家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等要求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开展布点取样、检测结果分析、评估等工作,负责编制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生态环境部门技术审查,并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备案,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评审意见书或批复文件。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后取得生态环境部门评审意见书或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不划分。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无。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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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八桥镇金桥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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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思源路32号1-2幢裙楼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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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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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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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3888 | 联系电话: | 023-****2017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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