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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关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考核标准》要求,****中心对2024年10月28日、11月5日、11月14日三次集中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据11月29日统计,全省共有4家配送企业在其所承担配送任务4个县区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药品配送工作,系统将在2024年12月17日起冻结其所在县的配送资格。具体冻结配送资格情况如下:
| 序号 |
州(市) |
配送企业名称 |
县区名称 |
72小时配送率 |
异议率 |
| 1 |
**市 |
**省保****公司 |
**县 |
0.5 |
0 |
| 2 |
**市 |
镇****公司 |
**县 |
0 |
0 |
| 3 |
** |
****公司****公司 |
**县 |
0 |
0 |
| 4 |
** |
德****公司 |
**县 |
0.56 |
0 |
希望上述企业珍惜信誉、认真整改、保证履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业务咨询电话:0871-****3103。
各相关企业如对上述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871-****2955。
特此通知!
****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