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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4〕12号)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了****、****事务局、****政府、****学校、**跃龙云从****公司、**县****公司、******公司作为会计监督检查对象,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对上述7家单位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其中:****、****事务局、****政府、****学校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跃龙云从****公司、**县****公司和******公司重点检查单位收入、费用、利润核算是否合规,是否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通过检查发现,上述单位和企业2023年度会计凭证及其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包括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在内的财务信息,并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但个别单位和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县财政局针对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通过此次会计监督检查,增强了被检查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得到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