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四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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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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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四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

项目标段名称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四期)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1469.46元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2180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3806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

****317.92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骆飞

二级注册建造师

渝250********01401

第二名

**市****公司

****4488.41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孙磊磊

二级注册建造师

渝250********02875

第三名

******公司

****5959.48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熊满春

二级注册建造师

渝250********0081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公司投标函中填写的缺陷责任期为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并不是招标文件要求的24个月。根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0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决投标处理。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均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3条款。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 (联系人:墙老师,联系电话:023-****2180)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



2025年1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月10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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