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阳村采购钢制大棚及内棚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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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采购钢制大棚及内棚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其所需要的**村采购钢制大棚及内棚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参加。标书代写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村采购钢制大棚及内棚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伍佰玖拾叁元肆角陆分(¥251593.46)

(3)交货期限:20天(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4)交货地点:**市**区,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5)采购清单:外遮阳棚(**内棚)约1200㎡,规格型号:12425m;大棚约192㎡,棚长:24m,棚宽:8m,单数:6间,间距:4m,纵梁:3道,檐高:5m,顶高:6.4m;钢结构大棚约200㎡;利得膜(**小棚)约300㎡,规格型号:1225m。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二、谈判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合格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谈判响应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谈判响应供应商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函)。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报名时携带下述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性质的采购****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 月14 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25 年1 月17 日13:30—14:00(**时间)

2、谈判时间:2025 年1 月 17 日14:00(**时间)

3、谈判地点:**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五、其他事项

1、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标书代写

注: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地址:**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联系人:宋瑾如

联系电话:0512-****2125

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标书代写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上发布,敬请留意。

4、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震泽镇**路888号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12-****2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605商铺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人:宋瑾如

联系电话:051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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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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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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