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镇前街南侧(台西村—机场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已由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开审批字【2024]76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面积约 46539 平方米,其中台西村区域面积约为 14890 平方米,庄合村区域面积约为 18000 平方米,内族村区域面积约为 13649 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有垃圾外运、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喷灌工程、铺装工程、小品设施等。 建设地点:****开发区,镇前街南侧,台西村至机场路之间,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台西村、庄合村和内族村三个区域地块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一标段为:台西村区域地块,二标段为:庄合村区域地块,三标段为:内族村区域地块 工期: 4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17 00:00:00 至 2025-02-07 09:29:59 ,登录 **市公共**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07 09:30:00 ,地点为 **市公共**交易平台 。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电话: 0311-****4619
电子邮箱: /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开发区镇前街南侧(台西村—机场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一标段 | 0 | 无 |
| ****开发区镇前街南侧(台西村—机场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二标段 | 0 | 无 |
| ****开发区镇前街南侧(台西村—机场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三标段 | 0 | 无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 地址: 行****大街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王科长 | 联系人: 王晓丽 |
| 电话: 0311-****5803 | 电话: 190****6268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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