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2026年度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养护(或维修)或市政养护(含道路)(或大修或中修或维修)项目(合同中必须有养护或维修字样)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学会)】颁发的市政(道路)养护示范设施奖项(或荣誉)(如“扁鹊杯”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
请问1:我单位提供的奖项为“某道路大修工程”****建设厅颁发的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该项目合同内容为“道路、雨水管网和桥梁改造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请问2:我单位提供的“某道路大修工程”****建设厅颁发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投标人荣誉评审标准,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标准填报投标人荣誉。
2.针对招标公告中3.1.2部分对投标人的业绩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公司提供改造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标准填报相应业绩。
3.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养护(或维修)或市政养护(含道路)(或大修或中修或维修)项目(合同中必须有养护或维修字样)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学会)】颁发的市政(道路)养护示范设施奖项(或荣誉)(如“扁鹊杯”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
请问1:因市政道路大修工程非养护工程,无市政(道路)养护示范设施相关奖项。我单位提供的奖项为“某道路大修工程”****建设厅颁发的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是否予以认可。
请问2:因市政道路大修工程非养护工程,无市政(道路)养护示范设施相关奖项。我单位提供的“某道路大修工程”****建设厅颁发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投标人荣誉评审标准,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标准填报投标人荣誉。
4.本项目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市政道路养护(或大、中修、维修)、市政养护(工作内容需含道路养护或维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公司提供的业绩为XX市政道路加固改造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XX市政道路加固改造工程”属于市政道路大修或中修或维修,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该业绩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裕溪路政裕大厦
邮编:2300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2310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58、****3831
2025年1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附件:****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