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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2026年度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自有(或租赁)设备:
(1)挖掘机1台得1分,最多得1分;
(2)移动雾炮车1台得1分,最多得2分;
(3)防撞车1台得1分,最多得2分;
(4)工程自卸车1台得0.5分,最多得1分。
(5)叉车1台得1分,最多得1分。
如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设备类型及设备使用权,如无法体现,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请问:我单位挖掘机、移动雾炮车、叉车为租赁设备,且租赁合同能体现设备的类型及设备的使用权,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租赁合同即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答:如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设备类型及设备使用权,则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裕溪路政裕大厦
邮编:2300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2310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58、****3831
2025年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