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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区2025年中小学午餐配送服务外包釆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区2025年中小学午餐配送服务外包釆购项目答疑公告
“**市**区2025年中小学午餐配送服务外包釆购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车辆配备注释中“(2)如车辆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车辆实物照片;②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③购买车辆合同(或购置发票)。”请问“购买车辆合同(或购置发票)”遗失无法提供,提供自有车辆的“中华人民**国机动车登记证书”是否有效标书代写
答: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118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76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0360、****0388
****
2025年2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