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芯视界****基地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2-08
芯视界****基地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奖项荣****公司荣誉
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4 | 中(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 ①进入****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 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其中技术文件还需公开采用****委员会成员评分; c.中(定)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号; d.中(定)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e.中(定)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f.中(****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
修改为: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 ①进入****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 b.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号;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d.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e.****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
3、本招标文件中“中(定)标候选人”统一修改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格式修改为:
| 条款号 | 权重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1) |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30% | 投标人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设计(服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1)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具有代表性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业绩评审表中顺序前2个业绩,超出部分不予评审。 (2)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可作为本项评价因素。 (3)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承担设计任务任意一方提供。 (4)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规定提供。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2的为优(应赋 100分);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 的为良(应赋 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的为差(应赋 0分)。 | ||||||||||||||||||||||||||||||||||||||||||||||
| 30%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设计(服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 注: (1)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具有代表性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超过1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业绩评审表中顺序前 1个业绩,超出部分不予评审;(2)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提供;(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评审业绩可以作为本项评价因素。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进行评审: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的为优(应赋100分);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 ||||||||||||||||||||||||||||||||||||||||||||||||
| 20%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荣誉。 (1)最多不超过 2个奖项,提供超过 2个奖项的,评委会仅对排序在前两个的奖项进行评审。 (2)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须由承担设计任务任意一方提供。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数量进行评审: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2 的为优(应赋 100 分);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1的为良(应赋 80 分);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0 的为差(应赋 0 分)。 | ||||||||||||||||||||||||||||||||||||||||||||||||
| 20% | 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荣誉。 最多不超过 2个奖项,提供超过 2个奖项的,评委会仅对排序在前两个的奖项进行评审。 注: 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2的为优(应赋 100 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1的为良(应赋 80 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0 的为差(应赋 0 分)。 | ||||||||||||||||||||||||||||||||||||||||||||||||
| 2.2.1 (2) | 技术 文件 评审 标准 | 10% | 现状分析与总平面布局 | 规划总图应对现状整体功能布局梳理、竖向设计等多方面给予响应: (1)现状分析:综合考虑项目周边城市功能及建筑风貌特征、竖向、市政设施等因素; (2)总平面布局:合理布局各类建筑,功能划分合理,综合考虑各类配套设施布局; (3)竖向设计:充分考虑场地内外的地形高差等因素,厂房部分不宜做高差处理,同时处理好与周边道路的竖向衔接。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为优(应赋 100分),评审为良(应赋 90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 80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5% | 创意理念与设计构思 | 对本项目定位精准,园区设计理念鲜明,构思新颖,主题明确,****园区的形象。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应赋 100分),评审为良(应赋 90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 80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 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5% | 建筑设计 | 建筑平面设计科学、合理,建筑各层平面布置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公共空间设置恰当;建筑风格及建筑形式体现现代风格,立面设计构思新颖,外饰面材料材质、色彩等特征明晰。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应赋 100 分),评审为良(应赋 90 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 80 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 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5% | 景观设计、交通组织 | ****园区规划理念,与建筑单体设计相融合;绿化、景观设计须体现合理性、创新性、系统性。 交通组织设计体现合理性、完整性。充分考虑人、车、货交通流线,尽可能相对独立。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为优(应赋 100 分),评审为良(应赋 90 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 80 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 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5% | 园区策划服务 | 深入研究周边城市区域及邻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情况,结合本项目未来入驻产业人员规模、产业工人生产、生活等需求特点,提出本项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规模体量、业态分布等策划内容。 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应赋 100 分),评审为良(应赋 90 分),评审为中等(应赋 80 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 分),评审为差(应赋 6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0% | 经济性分析 | 投标方案中应编制投资估算,且投估算全面、合理,对项目的成本进行经济性控制分析,****园区品质。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应赋 100 分),评审为良(应赋 90 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 80 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 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0% | 设计成果文件质量 |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设计方案中进行评审,设计成果内容全面细致,编排精致,符合招标文件制作要求,效果图渲染质量高,材质反映真实准确,细节表达清楚。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应赋 100分),评审为良(应赋 90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 80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0% | 服务响应及时性 | 1.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能及时到现场参与本工程相关对接、调研等相关工作。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拿出切实可行的设计质量保障措施,以及对项目各专业设计质量的保障措施。各设计阶段设计服务保障有力,充分满足招标人对开展项目设计“又快又好”的需求。对招标人在人员到位、服务要求方面的响应等方案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设计的监控管理及服务承诺保障方案酌情打分。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应赋 100 分),评审为良(应赋 90 分), 评审为中等(应赋80分),评审为一般(应赋 70 分), 评审为差(应赋 6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2.2.1 (3) | 报价文件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商务评审标准为 A或 B; (c)技术评审标准为 A或 B; 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以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n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X ,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a)当 X≤5,n=0; (b)当 5<X≤10,n=1; (c)当 10<X≤20,n=2; (d)当 20<X≤30,n=3;以此类推。 d.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 5 ,根据余数对应取调整系数,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e.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即为*.**%。 f.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 ||||||||||||||||||||||||||||||||||||||||||||||
| 评标价等级 | 偏差率的绝对值从低到高依次进行排序: 1)偏差率绝对值≤10%时,为A; 2)10%<偏差率绝对值≤20%时,为B; 3)其余情况为C。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 ”和“人员业绩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 ”“人员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 ”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 ”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奖项证明材料:(1)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2****协会(或学会),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否则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甲方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 |||||||||||||||||||||||||||||||||||||||||||||||||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说明 |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商务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标准中每一项评审因素均根据所对应评审标准进行赋分。投标人第 2.2.1(1) 目商务文件评审标准各评审因素****委员会各成员对该评审因素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投标人第 2.2.1(2) 目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各项评审因素最终得分计算详见附件 2。 2.各投标人技术评审标准评价: (1)技术评审标准评审汇总=“技术评审标准中各项评审因素最终得分*对应权重 ”之和; (2)技术评审标准: 技术评审标准部分得分>70分,由高到低取前9家(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均计入)为A(如不足9家,则全部为A); 技术评审标准部分得分≤70分为C; 其余为B; 3.各投标人商务评审标准评价: (1)商务评审标准评审汇总结果=“商务评审标准中各项评审因素 最终得分*对应权重 ”之和; (2)商务评审标准中: 商务评审标准评审汇总结果>96分为A; 商评审标准评审汇总结果≤70分为C; 其余为B。 注:以上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即为*.**。 | |||||||||||||||||||||||||||||||||||||||||||||||||
| 综合评价结果 | 1、综合评价是根据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报价文件评审标 准三部分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汇总评价; 2、综合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 3、以下四种情形综合评价结果判定为好:
4.以下四种情形综合评价结果判定为较好:
5.剩余情形综合评价结果判定为一般,不得推荐。 | |||||||||||||||||||||||||||||||||||||||||||||||||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3.6 评标结果中“(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5)目”修改为“(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4)目”;
6、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四、结算方式 (二)其他专项费用的计取和支付中“1.设计项目所涉及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电缆排查、经业主单位同意,可由项目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项目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图、环评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设计费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修改为“1.设计项目所涉及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电缆排查、经业主单位同意,可由项目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项目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设计费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7、本项目相关设计资料变更,已通过附件形式上传(附件名称:****0213新-设计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重新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邵工
联系方式:0551-****079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0551-****7673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