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局以渝规资[2023]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地灾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姜家梁不稳定斜坡位于**市城****社区一社,工作区位于**县**北部约 600m处,姜家梁不稳定斜坡坡面方向238°,底部高程为+758.3m,顶部高程为+802.3m,高差约 44.0m。不稳定斜坡东西横宽约110m,斜长约70m,斜坡土层中下部厚1.0~4.0m,上部厚4.0~8.0m,面积约0.45x104m2,体积约1.35x104m3,属小型土质不稳定斜坡。任河一路不稳定斜坡位于**市城****社区,****中心和气象站。任河一路不稳定斜坡边界形态呈带状,坡面方向210°,底部高程+751.0m,顶部高程+793.0m,高差约42.0m。不稳定斜坡横宽约 270m,斜长约 36m,土层厚度为0.6~2.4m,面积约0.97x104m2,体积1.75x104m3,属土岩组合型不稳定斜坡。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30.93438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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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土城**门口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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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两江新区土星C3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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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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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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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 联系电话: | 023-****6161 | 联系电话: | 023-****6684 |
| 传真: | 传真: | 023-****0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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