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高家镇高湖村**敬自然村上莲子湖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受**区****经济**社委托,对集体资产**区高家镇高湖村莲子湖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标的概况: **区高家镇高湖村**敬自然村上莲子湖公开挂牌招租,面积约48亩。(附属设施及湖内库存水产不在招租范围内,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首年租金起挂价为15000元,竞价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4500元,保证金不计息。 特别约定: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水产养殖。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五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竞价,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6.本次招租标的现有租赁,原租赁合同于2025年2月17日到期,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如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计;若由非原承租人竞得的,租赁起始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交付日起计。如出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未能将标的交付给承租人的,承租人可选择解除本次挂牌竞价成交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解除后,退还承租人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互不追究责任;承租人也可选择继续等待标的交付,租赁起始时间自标的交付日起计。 7.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 8.为确保水质安全,上莲子湖仅限于养殖鱼类、珍珠蚌,不得种植莲藕、交白等,养殖户不得使用畜禽粪便及高污染水质的饲料喂养水产,水面需保持清洁,并符合“五水共治”的要求。 9.承租人捕捞时不得擅自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危险方法。 10.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违规建房、私自搭建建筑物。 11.承租人承租后,上莲子湖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上莲子湖日常管护义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村民灌溉用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12.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在上莲子湖周边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周边纠纷等问题,概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14.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5.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6.其他租赁条款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登录**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银行、****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2025年2月18日10时整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举行网络竞价。标书代写 咨询电话:0570-****502 程女士 公司地址:**市**区九**路39号109室
**区****经济**社 ****交易中心 (**市两山****公司)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