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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乡村道路设施工程(**窦涌段)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丹灶镇乡村道路设施工程(**窦涌段)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2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第四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类似项目业绩(5分):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5分。 若有项目业绩同时符合以上两条款的所有要求,仅提供该项目业绩是否可以同时适用并得分,请明示。
答: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若有项目业绩同时符合以上两条款的所有要求,须把该业绩相关资料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位置。
2、招标公告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有个项目中标价为四百多万,结算价五百多万,请问这个项目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投标人附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相关工程造价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造价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该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丹灶镇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
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人:翁小姐
联系方式:0757-****9905 联系方式:0757-****3361
2025年2月24日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