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市域(郊)铁路**经**至**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市域(郊)铁路**经**至**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4 | 标段名称 | **市轨道交通14号线**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一般检测标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3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市域(郊)铁路**经**至**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市域(郊)铁路**经**至**线(苏虞张线)(不含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轨道交通14号线**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一般检测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市**区,全长约2.3km,共包含吴韵路站~**北站区间(盾构井~**北站)和**北站~数字金融城站区间(盾构井~**北站)两个区间(含两座盾构井)。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服务日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要求①或②: ①投标人须具有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新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综合资质; ②省住建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原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专项检测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备案检测资质(须包括以下检测业务范围:室内环境、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市政工程)。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建设部第57号令施行后新注册企业无需提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检测费用的土建工程检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须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3.3财务要求: / 。 3.4信誉要求: / 。 3.5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联合体除外)。****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公司;如为其他企业,****公司。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市轨道交通14号线**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检测项目分为**市轨道交通14号线**北站****检测中心标(1个标段)和**市轨道交通14号线**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一般检测标(1个标段),两个标段将同期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中心标。如某一投标人在任一标****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它推荐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依次递补;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顺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2)本项目执行《****建设局关于贯彻《**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 3)根据《**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参与**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信息录入一次。信息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信息录入。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轨道交通**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7.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http://www.****.cn”、**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干将西路668号 地址:**市干将西路66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卢毅 电话:0512-****9095 电话:0512-****9999-91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z-mt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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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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