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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5〕33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公司
地 址:**市翠竹路58号(拉登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猛
委托代理人:陈 茵
本中心于2025年2月17日收到《质疑函》,****学院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共3项:质疑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技术分”中“(2)清洁保洁服务方案分”“(3)绿化服务方案分”的评审因素缺乏细化量化,与本项目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相适应;质疑人称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公司在投标当日的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属于大型企业,而不属于中小企业不应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不符合实际的虚假材料。质疑人提供了******公司在管的物业项目、人员及经营收入情况(部分)及部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合同公告等材料。标书代写
质疑人请求取消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中心认为:****委员会评审,******公司的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质疑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5年2月25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