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区人民新村排危重建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 项目名称 | **区人民新村排危重建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 相关公告 | |||
**区人民新村排危重建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3月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未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需要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做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不需要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答:是的,不需要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1已明确: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