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公字〔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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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机械购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机械购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3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政采公字〔2025〕5号-1 | 详见附件 | **** | **市**区辽河路西段与107国道交叉口东南角 | ****000.91 | 元 | 评审总得分: 91.6分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2024年**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机械购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志源(评委会主任)、罗星霞、晋爱香、李登奎、卢光平(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
收费金额:755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政府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6分。
2、各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通过**公共**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94号令规定提供),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厦3楼
联系人:王喜民
联系方式:139****7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镜水路
联 系 人:赵真真
联系方式:155****6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真真
联系方式:155****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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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