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高新区**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一期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1.本项目需要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2)具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
我公司业绩为500万以上建筑业绩以及500万以上维修改造业绩,请问这两种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评审因素,****委员会不予认可。
1.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第八章“商务文件”-“一、投标函”内容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招标文件投标函”节点。评审过程中以此节点的投标函格式内容为准。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函(商务文件)”节点仍须完善,供系统抓取数据用。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蓼北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64-****3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75,****3831
2025年3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