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高新区**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一期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3.1.4小节的内容,原文为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2)具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
因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以上条款未能全部包含项目建设内容,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故我方建议修改为: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2)具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施工内容。
回复: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蓼北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64-****3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75,****3831
2025年4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