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S201高楠大寨至左岚李家院子修复养护工程、**县S201线K62+330~K81+4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 ****委员会以 城发改委投资〔2025〕63号、城发改委发〔2025〕6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交通局以 城交通发(2024)224号、城交通发(2024)2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及县交通运输委配套其他资金予以解决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共二条线路。
**县S201高楠大寨至左岚李家院子修复养护工程:**县S201高楠大寨至左岚李家院子修复养护工程起于高楠大寨(K2+600),止于左岚李家院子(K26+100),路线全长23.756公里(含长链256米),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4.5米实施,主要工程包括:路面工程、护栏、挡墙及临时工程等,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县S201线K62+330~K81+4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按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锚喷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06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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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葛城街道南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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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北区路10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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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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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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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766 | 联系电话: | 023-****049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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