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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县S201高楠大寨至左岚李家院子修复养护工程、**县S201线K62+330~K81+4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0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8035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县S201高楠大寨至左岚李家院子修复养护工程、**县S201线K62+330~K81+4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 365日历天。 |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100%整改。 | 2025年4月16日 | ****3071.48 | 蔡华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150********00686 | / | / | ****045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