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2018****分行收购的******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对应债权本金120,648,425.07元,利息862,789.21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合计121,511,214.28元。
债权资产:该债权中,担保方式为保证。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单位:元
| 债务人 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债权总额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名称 |
备注 |
| ******公司 |
****48425.07 |
862789.21 |
0.00 |
****11214.28 |
保证 |
******公司、****集团****公司、**苏南****公司、**市****公司、常****公司;许晓峰、赵献红、马建兴、孟芹芬。 |
抵押物已处置 |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所在区域为**市,区域发展水平较好,保证人实力较强,较为优良。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袁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25-****1331、025-****1358
传真:025-****1307
通讯地址:**市**区太**路450****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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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