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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澄清答疑】汽车检测与新能源技术配套(标准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汽车检测与新能源技术配套(标准厂房)项目 | ||||||||||||||||||||||||||
| 标段编号 | PKFJ****473-01SGGH | 标段名称 | 施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汽车检测与新能源技术配套(标准厂房)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PKFJ****473-01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1:05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调整: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9人;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调整:九、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说明:直接发包项目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详见澄清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5日 09:15 未改变。 标书代写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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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