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2日 16: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东英、陈诗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5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中心7号楼5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志凯、0591-****36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东英、陈诗琦、0591-****350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4-18,更正为:2025-04-2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7 09:30:00,更正为:2025-05-09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07 09:30:00,更正为:2025-05-09 09:30:00。标书代写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项号3)★3、抽检工作须在中标人承诺的时限(2025年5月完成任务量45%,2025年8月完成任务量75%,2025年10月初完成任务量100%)内出具有效检验报告,如超过时限需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双方协商成功但造成抽检任务无法在中标人承诺的时限内完成的,每低于任务量1%,扣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因中标人自身问题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专项承诺函)”
更正为“(项号3)★3、抽检工作须在中标人承诺的时限(2025年6月完成任务量45%,2025年8月完成任务量75%,2025年10月初完成任务量100%)内出具有效检验报告,如超过时限需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双方协商成功但造成抽检任务无法在中标人承诺的时限内完成的,每低于任务量1%,扣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因中标人自身问题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专项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无
名称:****
地址:金****中心7号楼5层
联系方式: 何志凯、0591-****3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陈东英、陈诗琦、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陈诗琦
电话:0591-****3505
****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