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连****基地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连****基地 | ||||||||||||||||||||||||||||||||||||||||||||||||||||||||||||||||||||||||
| 标段编号 | ****005001 | 标段名称 | **连****基地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30日 |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 公告信息 | **连****基地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0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基地 (项目名称)已由 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连高审批备(2023)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基地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多媒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屏体、箱体、电源、接收卡、图像拼接控制器、集控管理平台、智能控电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 ; 2.2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基地,香海湖**侧,郁洲南路西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甲方下发通知后,2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4免费质保期: 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265.72356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8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按重大偏差“第 16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厂家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标书代写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公共**交易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5月1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电子标服务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1 营业执照; 7.2 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4年10月至 2025年3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7.4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5 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在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诚信库中获取的或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未按文件要求上传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昊海大厦13楼 联 系 人: 项工 电 话: 0518-****881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1799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要求,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为了保证投标文件解密成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前完成全省统一主体库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交易中心地址: **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办理点): **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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