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住院护理险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住院护理险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住院护理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住院护理险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C****9900-其他保险服务 | 意外伤害险 | 1(项) | 否 | 符合保险办理条件的被保险人家庭的子女(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的两个女儿)为第一被保险人,父母(继父母)为第二被保险人。无双亲的,可在直系亲属中指定一名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法定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计生奖扶家庭的夫妻为第一被保险人。 1、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身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6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第二被保险人为父母(继父母)的,或指定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的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身故或意外伤害身故的,按每人6万元人民币标准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患疾病在城****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意外伤害诊疗,保险公司依约定承担医疗保险责任:其中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保障为1万元(仅指第一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保障为3万元。 3、第一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其符合**县城乡居民医保核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赔付后,剩余部分按如下比例给付:乡镇卫生院90%,县级医院80%,县级以上40%。最高给付3万元为限。 4、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意外伤害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5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90日为限。 5、第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且符合**县城乡居民医保核定范围之内的医疗费,超出部分给付比例与第一被保险人一致。最高给付3万元为限。 6、被保险人(包括第一与第二被保险人)因既往疾病原因在保险期内身故的,不列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新保等待期为90日。被保险人既往年度因疾病已经申请并获得理赔,本年度保险期间因相同疾病的医疗费不予理赔,因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应当按照约定给予理赔。 | 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1-2 | C****9900-其他保险服务 | 住院护理险 | 1(项) | 否 | 1、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年度内首次确诊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承担重疾保险责任,最高给付3万元为限。 2、补充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年度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且与本次事故有关的、符合当地医保规定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基金支付后按80%报销。最高给付1万元为限。 3、住院津贴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年度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住院,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4、住院津贴每人200元/天,每次事故给付日数最高以90天为限(因同一原因多次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住院日期间隔未达90天的,则视为同一次住院),全年给付日数以180天为限,最高给付3.6万元为限。 5、医疗就诊****卫生院。 6、住院津贴保险责任仅含因疾病和意外导致的住院,不包括重大疾病导致的住院。 7、附加住院津贴保险、团体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在理赔时不受既往病史限制。 8、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保监发〔2014〕6号)。 | 1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须提供:①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5-04-30 至 2025-05-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5-05-19 09:3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座15层1502室****15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时间:2025-05-19 09:30:00(**时间)
地点:**省**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座15层1502室****15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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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镇玉荷东路47号
联系方式:0591-****1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7863-8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伟林
电话:0591-****7863-805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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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