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广电宣传**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天薇巷8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5年**广电宣传**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成交单位须提供全媒体宣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电视、电台、图文等形式。 2、成交单位应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采编组,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拍摄制作相关节目3期,每期1-2分钟;制作看**APP图文推送3条;此外“汾湖发布”视频号的优选内容推荐2条到**广电视频号平台进行发布。 3、采购单位根据全年的工作重点,及时向成交单位提供宣推方向和内容,并根据双方策划,联系宣推对象,确定宣推时间。 4、服务期内,采购方可就成交方相关栏目中涉及到相关联的选题、话题时委任嘉宾,参与成交方节目拍摄制作;遇重大活动,双方提前沟通方案,共同策划宣推相关活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单位要求。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夏丽娟、朱兴东、姜妍杉。
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按肆仟计算)。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姜妍杉
联系方式:0512-****5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方式:0512-****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燕宏、戴亚丽
电 话:0512-****3868
十、附件
无
汾****管理中心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