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488.0万元 | 保证金:5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置 |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数量:154.64万吨,本次公开处置转让项目**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定价价款488万元予以公开处置。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5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 |
1、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及相关文件,成交金额 60万元(不含6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2、展示地点:**县松木塘镇樟溪村。
3、经估算**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量为154.64万吨;
4、****集团****公司评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政府批准拟定标的起拍价为488万元。
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买受人应当自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等),自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自成交公示期满后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拍卖。
4、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标的按现状拍卖。
2、标的具体数量、品种规格等均以评估为准。
3、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开具成交价款发票。
4、在清场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安全保管(被盗、受损等)责任事故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6、标的移交时间:标的成交后1个月内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经济纠纷和由经济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负责。
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在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待发布成交公告后,再与委托人线上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三、****交易服务费:根据非税开据的《**省非税收入交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行支付流程缴款或转账。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1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488.0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5.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488.0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1时34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置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数量:154.64万吨,本次公开处置转让项目**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定价价款488万元予以公开处置。; | **县 | 488万元 | 50万元 | 5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jyzx.****.cn:12005/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4月18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9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11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5月19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11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在线编辑《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并在线发送给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转让 方、竞得人应在线签订《国有资产租赁或转让合同》。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卢先生 135****8302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7-****262
****
2025年04月18日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益国资成交〔2025〕069号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出售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04月18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0日11时34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jyzx.****.cn:12005/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售**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25年5月23日-5月29日):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起始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 1 | **** | **省**县樟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技改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置 | 2025年05月20日11时34分03秒 | **** | 488 | 488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出售人:****
地址:**省**市**县**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8302
****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