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卫视时政新闻栏目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利用**卫视频道《**新闻联播》重播后、《新闻早报》前约6:58时间段播放10****示范区宣传片。供应商负责宣传片的拍摄、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闻联播》重播是每天的6点30分—6点55分,《新闻早报》直播时间是每天的7点开始。两档新闻组成了**省唯一新闻传播矩阵,占据**卫视早新闻收视高地,该时段权威性强、影响力大、受众覆盖面广、到达率高,具有极强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示范区知名度、美誉度最理想的平台。
********电视台卫视频道6:58分《**新闻联播》重播后、《新闻早报》前****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路1323号鸿基名筑918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张淑燕,工作单位:****大学,职称:教授;
姓名:张墨,工作单位:****公司****公司,职称:工程师;
姓名:安艳珊,工作单位:****大学,职称:高级工程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公示期结束视为无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宽**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电话:0431-****6309(潘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中韩****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宽**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电话:0431-****708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0357(洪岩)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984.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