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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卫视时政新闻栏目宣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路1323号鸿基名筑918号房
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卫视时政新闻栏目宣传;
服务范围:利用**卫视频道《**新闻联播》重播后、《新闻早报》前约6:58时间段播放10****示范区宣传片。供应商负责宣传片的拍摄、制作。经采购人确认后播出;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洋、温彩云、阎思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电话:0431-****6309(潘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0357(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话:139****0357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中韩****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708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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