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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JBSZ****732-02JLGH | 标段名称 | 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6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心)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SZ****732-02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管理委员****交通局以宁新区管建〔2023〕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桥
2.2 招标范围: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环境五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以及与本项目相关服务类合同全过程管理等均属于本项目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273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30,1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浦滨路、江新大道道路改造及五里河**半幅桥改造范围全长约332.608m,江新大道改造范围全长约159.716m,五里河桥改造范围为原老**半幅桥梁。
2.7 其他说明:本工程计费额按4684.88万元。本次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费或总投资在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费或总投资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项目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5)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本项目执行《**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8)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6条款、10.7条款。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标书代写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6 09:20:00。 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标书代写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电子标服务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8960-7-2
(2)**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0000、025-****5877、****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2568、****662366
9.5 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电话:025-****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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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