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
本招标项目于 2025年06月06日15:00时在****开标室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镇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项目及原**八中教学楼宿舍楼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
招标人:****
工程规模:**镇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项目及原**八中教学楼宿舍楼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涉及拟拆除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4830.41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物(结构:框架)建筑面积为138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结构:砖混)建筑面积为20492.37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结构:砖木、简易/临搭)建筑面积为786.4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结构:木构)建筑面积为1643.2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结构:铁皮)建筑面积为10524.31平方米。若后期因政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等原因,部分厂房或房屋不能拆除,这部分面积予以扣除。(以**县****公司、五****公司出具的结算证明为准,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徐壮壮
专家评委:李彬、陈贤源(组长)、许玉榕、刘美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苏君、闽135********13134
中标报价: 4.98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要求:
完成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含基础)拆除等工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施工过程需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沿路沿街拆除需搭防护架,并符合**县降尘、降噪等环保要求,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计算,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含)以内的按照中标价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的按照中标价的0.08%收取。(若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成交人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行:****银行****分行;户 名:****;帐 号:150********03117, 邮箱:****@163.com。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万元(人民币)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6、其它补充事宜
6.1******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13.1条款及13.7条款提供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其余三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6.2政策优惠情况: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街108号
电 话:137****2983
联系人:王承汉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金祥路517号**海悦园2号楼1102
电 话:0591-****3285
联系人:林晓白、张永鑫、谢宇清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地点:**省**市**县**镇**街108号
日期:2025年06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