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招标代理: |
****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县周元西路144号 |
| 招标联系人 |
潘龙 |
联系方式 |
188****19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葛帅帅 |
联系方式 |
0558-****09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设计单位类似业绩(满分20分):投标人每提供1个所设计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设计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二)“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负责设计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设计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变更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满分30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负责设计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设计业绩),得15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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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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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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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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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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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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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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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县周元西路144号 |
| 招标联系人 |
潘龙 |
联系方式 |
188****19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葛帅帅 |
联系方式 |
0558-****09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设计单位类似业绩(满分20分):投标人每提供1个所设计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设计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二)“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负责设计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设计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变更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满分30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负责设计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设计业绩),得15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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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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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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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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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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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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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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