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亩均提质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县周元西路144号 |
| 招标联系人 | 潘龙 | 联系方式 | 188****19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葛帅帅 | 联系方式 | 0558-****098 |
| 开标时间 | 2025-07-08 09:00:00 | 开标地点 | **县开标五室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7-09 08: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7-14 17:30:00 |
| 评定分离项目 | 否 | ||
| 评标情况 | 该项目共有8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经评审,4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 ,******公司 ,******公司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否决投标情况 | **县梦蝶****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否决其投标。****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否决其投标。******公司:江平、阚立群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造价人员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 |||
| 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能力响应(评审)内容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项目经理:杨**(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刘艳玲,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01****0489;设计负责人业绩:****小学改扩建工程,煤山镇2020年**村4号地块。 | ||
| 投标报价 | 设计部分72.5%、施工部分92.8%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00879; | ||
| 工期(服务期) | 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 |||
| 中标候选人 | ******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公司) | ||
| 投标资格能力响应(评审)内容 |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施工项目经理:吕强强(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赵江河,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01****0965;设计负责人业绩:**市**区 2021 年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建设工程-防水、门窗、楼梯间工程,**市顺** 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续建项目,******学校**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二食堂、学生宿舍、室外工程。 | ||
| 投标报价 | 设计部分64.83%、施工部分86.54%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吕强强;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24273; | ||
| 工期(服务期) | 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 |||
| 中标候选人 | ******公司(联合体成员:**林同炎李国豪****公司) | ||
| 投标资格能力响应(评审)内容 |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施工项目经理:冯国珍(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汪红竟,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01****0396;设计负责人业绩:****社区****中心建设项目,**区赵巷特色居住区F3-12 ****中心**工程,**市水****学校高中科创楼建设项目。 | ||
| 投标报价 | 设计部分65.09%、施工部分86.89%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冯国珍;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39940; | ||
| 工期(服务期) | 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9898/BZHY/),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 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9898/BZHY/),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