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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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项目P6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业绩。
本项目P69页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业绩。
提问1: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与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能重复使用
提问2:业绩要求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业绩,装饰改造、提升改造、升级改造类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回复提问1,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要求的,不可重复计分。
回复提问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评审因素要求,****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及详细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业绩。
请问:我公司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评审因素要求,****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1619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55****3783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00、****3831
答疑发布时间:2025年6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