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2025年新站高新区第一批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监理”开展采购活动,特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新站高新区第一批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监理
3.项目地点:**市新站高新区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站高新区,共涉及8个点位改造,分别为:**北路-**路**、**北路-淮海大道**、淮海大道-新**路**、新**路-**路**、文忠路-**大道**、**路-礼河路**、**路-新海大道**、**路-**路**。主要建设内容为优化路口渠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智能交通设施。本项目投资概算859.95万元,本次服务内容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6.项目概算:21.03万元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共 1 个任务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供应商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住建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城市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三个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监理费不低于14万元。
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6月24 日至2025年6月30日10:00(**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免费。
3.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交易信息”(http://hfxz.****.cn/index.html)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7679。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6月30日10:00(**时间)
2.磋商地点:**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1号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30 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提交地点):**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1号开标室)(开标截止前30分钟内接收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法
(一)委托单位:****
地 址:**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343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8室
联系人:吴焱
电 话:0551-****7679
(三)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地 址:**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 层
电 话:0551-****3430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若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按时参加项目磋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磋商文件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