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6-24 16:35
| ****001Z02 |
| 无要求 |
| 2025-07-15 09:00:00 |
| 90天 |
| 暂无 |
| 0元 人民币 |
| 7,637,850元 人民币 |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2025-07-15 09:00:00 |
| 无 |
| 待定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招标项目编号:****)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对项目名称进行更正及说明 原项目名称:**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 更正为: **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 说明:因平台系统固定无法修改,系统里面自动获取和生成的项目名称默认为**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后续项目实施的一切材料以**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为准。特此说明! 二、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3.招标范围和内容”及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6.招标范围和内容”中: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业务应用三十个系统企业办公系统、供水智慧大脑系统、供水综合调度系统、管网GIS系统、工单巡检系统、综合营收系统)、配套的系统软硬件以及通信线路租赁(3年)等,未详细注明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修改为: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办公系统、供水智慧大脑系统、供水综合调度系统、管网GIS系统、工单巡检系统、综合营收系统)、配套的系统软硬件以及通信线路租赁(3年)等,未详细注明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天湖东路8-1号金龙商住小区2幢3梯605室 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蕉**东**侧长**D区8幢201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