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7月21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1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93-****06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11号楼122室 联系人: 陈** 电 话: 0593-****38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度中心工程(监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65725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杨长林、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1837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林培基(组长)、叶军、彭丽、马正东、陈南星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165725元。2.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市****公司。3.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的通知》(闽建〔2017〕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4.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5.监督部门:****建设局、****改革局,电话:0593-****736、0593-****980。 十、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2日 至 2025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