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6月23****政府以沪府土〔2025〕41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区佘山镇646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37.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4.50平方米。
2、**区佘山镇刘家山村919.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9.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区佘山镇刘****小组350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2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7.80平方米。
4、**区佘山镇****小组5654.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54.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区佘山******小组2646.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07.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20平方米。
6、**区佘山镇****小组223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37.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42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577.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51.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地址:**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